海蜇丝清脆爽口,是盛夏时节万千家庭饮食中的“常客”之一,但却有部分利欲熏心的“黑心商人”打起了“鬼主意”。
涉案当事人叫林倍富,1967年出生,黑龙江鸡西人。2021年5月2日,因涉嫌犯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公安查明:被告人林倍富自2021年2月至5月2日,在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在自家使用海藻酸钠、氯化钙、硫酸铝胺加水生产人造海蜇丝,且未经检测合格即对外出售,销售金额6674元。
林倍富生产人造海蜇丝铝含量为2541.86mg/㎏,严重超出200mg/㎏的国家标准米乐m6,超标达10倍之多。
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专家意见认为:这些海蜇丝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。
法院审理认为,林倍富在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米乐m6、在自家生产人造海蜇丝并进行批发销售,其中铝含量严重超出国家标准,该行为侵害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、生命权,影响了整个社会健康、有序发展,具有极大的破坏意义,因此对检察院有关判处其缓刑的量刑建议不予采纳。
法院最终决定,判处林倍富拘役5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。追缴违法所得6674元,上缴国库。